依据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(华航校发〔2019〕190号)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:
经学生个人申报,各班级评议小组初评,学院资助工作小组于2021年9月15日15时在教11-509进行评审,最终确定:于永德(附件1名单第一人)等406名学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其中特别困难学生63人,困难学生149人,一般困难194人。
公示时间:2021年9月16日至9月23日。
在公示时间内如有异议,请在工作内日内实名向学院反应。
地点:教9-401,电话:2088051
附件1: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